——需满足4个硬性条件
这部有效期为3年的《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申请人申请落户的4个资格条件,包括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对比早前《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申请资格,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一项被删除,而原本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也放宽至“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违法犯罪记录”改成了“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人积分怎么算?
——明确9大积分指标
此次北京公布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为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其中2项基本指标为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
此次北京公布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为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其中2项基本指标为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
例如,《办法》明确,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再如,申请人如果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租房并签正式合同或者住单位宿舍,每连续住满1年积0.5分。
另外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加得分。
记者注意到,相比于征求意见稿,一些积分指标做了调整。例如,“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一项就没有出现在正式的《办法》中。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考虑到积分落户是一项人口服务管理政策,要以正面引导为主,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吸纳公众意见,删除了部分减分指标,如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等方面,使政策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资料图 图为北京地铁四惠站早高峰人潮。
资料图 图为北京地铁四惠站早高峰人潮。
积多少分能落户?
积多少分能落户?
——每年根据人口调控情况划“分数线”
积分标准已经明确,那么申请人要积多少分才能真正落户?
对此,《办法》规定,北京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北京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另外,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四大一线城市积分落户政策均出炉
——加分设计有区别 北上广均提出区域导向
伴随着《办法》的正式出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市区常住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均已提出或实施各自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由于北上广深四个超大城市发展特点不一,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也不尽相同。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均提出了对积分落户的区域导向。
北京明确,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北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上海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在该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广州则提出“政策导向区域”加10分。
从经济发展角度看,北京对创新创业提出加分设计,上海、广州、深圳对投资带动当地就业提出了加分设计。北京、深圳还对申请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设计了积分体系。
另外,四大一线城市对申请人群教育、工作导向有所不同。北京提出仅对具有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教育背景的申请人进行加分。广州、深圳两城市积分落户政策并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高学历人才。其中广州市明确表示为环卫工、公交司机、医疗人员等一线人员开辟入户新通道。
资料图:2016年春运期间的北京西站 金硕 摄
资料图:2016年春运期间的北京西站 金硕 摄
积分落户意味着“开闸放水”吗?
——北京或面临人口总量压力
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北京的常住人口是否会瞬时增加?
对此,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策是将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符合条件的常住外来人口转为户籍人口,这意味着积分落户的人群是已经长期在北京生活的人群,因此短期看,这一政策不会导致常住人口的明显增长,但长期看有投靠落户政策的累积效果,会对人口总量带来压力。
从已经实施积分落户的城市实践看,上海从2012年起执行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到2016年初共有2.6万人取得了上海户籍;2015年,广州积分落户的指标是4500名。
除此之外还要看到,目前,北上广深已均明确了到2020年的人口控制目标,北京提出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上海提出控制在2500万人以内,广州提出控制在1550万人以内,深圳提出人口发展预期目标为1480万人。
至2015年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常住人口分别为2170.5万人、2415.27万人、1350.11万人、1137.89万人。也就是说,未来五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常住人口增长空间分别为129.5万人、84.73万人、199.89万人、342.11万人。